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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生育津贴相关情况

更新时间:2015-07-24 10:18
  【摘要】女职工生育津贴主要是针对女性而言,而且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女职工生育津贴之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津贴之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育假增加15天。

  女职工生育津贴之生育医疗费
  (1)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女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
  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女职工生育津贴之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从加强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发展方面看,应尽量减轻企业负担,提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因此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一步到位,生育女 职工有关证明直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但目前大多数地区 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水平有限,人员力量不足,尚不具备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 贴 和报销医疗费的条件,因此作为过渡办法,可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生育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再分别按标准发给生育女职工本人。

  慧择提示:从上文您就可以了解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虽然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大致的标准还是一样的。当然女职工可以根据当地实情,具体了解一下女职工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