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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支付金额较大

更新时间:2017-08-28 12:56
  【摘要】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人们提供的住房保障,但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积极性还不高,这致使国家支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的金额较多。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发展,不利于公积金的使用。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结算工作。结算结果表明,上一核算年度共向全市377203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支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10032.37万元。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存款自存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核算年度从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结息一次,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结算日。

  据悉,今年结息是根据利息结算日人民银行挂牌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按活期存款年利率0.35%结息;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年利率1.6%结息。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分别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归个人所有。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支付较多,这反映了人们对公积金利用不足,这不利于切实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不能让人们感受到国家政策的优越性,购房压力的得不到减轻,住房难题得不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