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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金提高到1624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6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深圳市不断调整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据悉,今年3月起,深圳失业保险金上调。下面小编就带您了解相关情况。

  从今年3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1808元/月提高到2030元/月。近日,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多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随之提高,同时失业保险金也上调到1624元/月。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人采访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上去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得跟着标准上调,至少应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

  根据相关标准,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最低工资的3%,按照新标准需缴费60.9元/月,其中用人单位缴40.6元,职工缴20.3元。失业保险金也上调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每月1624元。

  近日,深圳市社保局发出关于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缴纳问题的通告,确定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新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3月开始征收,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上线”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下线”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慧择提示:深圳市自今年3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2030元/月,并将失业保险金上调到1624元/月。另外,深圳市还确定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广大参保职工带来更加规范、充足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