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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保险的投保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5-04-03 09:47
  【摘要】当代女性的健康受到多种威胁,女性的保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此情况下,各类女性保险纷纷涌现。那么,女性购买女性保险需要遵从哪些原则?

  及早投原则
  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我国乳腺癌逐年上升的同时,低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即56%的乳腺癌患者为绝经前妇女。乳腺癌发病率也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不断攀升,该病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随机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平坦的态势,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
  由于保险费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现上升的趋势,一般来说,投保重疾险越早越好,不过重疾险中良性肿瘤与原位癌不保,且一般都是返还型,保费比较高。

  混搭投原则
  尽管女性险有如此多的优势,但任何一种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女性可在同样的保费预算下,将女性重疾险与普通重疾险合理搭配购买,不仅比较经济,而且获得的保障可能更全面、针对性更强。
  方案一单独投保20万元的普通重疾险,方案二投保10万元保额的普通重疾险搭配10万元保额的女性重疾险。从身故保障来看,同样可以享受70岁前20万元的身故保障。
  从疾病保障来看,方案一可提供对心脏病、动脉手术、脑中风、尿毒症等10种重大疾病20万元保额的保障,而方案二则可提供这10种疾病10万元保额的保障与系统性红斑狼疮、髋部骨折等女性疾病的医疗保险金。而在保费上,方案二每年可节省300元,20年共节约6000元保费。

  先保重疾后防癌投保原则
  投保健康类保险的顺序应该是先保重疾,再防癌。消费者可在投保了重疾险之后考虑增加部分防癌险的保障。市场上的防癌险可作为主险单独购买,也可选择以附加险的方式购买。保障期限又分为1年期、20年期及终身的防癌险。从长期的保障来看,具有返还功能的产品总保费其实比消费型产品更划算。消费者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搭配购买消费型与返还型。
  当前,市场上的防癌险包括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万福防癌计划”,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千里马防癌计划”中的“附加世纪泰康防癌个人疾病保险”,以及信诚人寿近期推出的“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

  附加险补充保额投保原则
  现阶段防癌险种类很多,除了定期型、返还型的保险,还包括终身型、消费型等。
  所谓定期就是保障有一定期限,目前市面上防癌险一般保到65周岁或者70周岁,假使是返还型的,则到期返还保费。而终身型则是保障投保人的一生,投保人过世后其后人拿到返还保费。
  购买重疾险后,感觉对于癌症保障不足,可以考虑选择消费型的防癌险。与返还型相比,消费型防癌险保费比较低,现有的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一年也就是几百元,但保障额度与返还型也相差无几。

  保额适度投保原则
  相关医疗费用统计显示,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因此一般女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的保额都未必充分,20万元是相对合适的。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女性投保应遵从及早投原则、混搭投原则、先保重疾后防癌投保原则、附加险补充保额投保原则以及保额适度投保原则,这样才能更全面地保障自己的健康,进而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