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内容较多,下面就针对其中的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做简要介绍。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现场处理一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现场处理二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现场处理三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现场处理四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现场处理五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之现场处理六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现场处理主要就是上述几点,专家指出,现场处理十分重要,交警人员需格外重视。为进一步维护道路秩序,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又做出了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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