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
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
方式一、拨打968128自助查询:职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968128,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
方式二、凭社会保障卡(含医保卡)查询: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含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方式三、银行卡(存折)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
方式四、银行电话查询:职工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电话,即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建行95533(凭个人账号),工行2386251,中行95566(凭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农行95599(凭身份证号和密码)。
方式五、对账单查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8月份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邮寄至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转交个人。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受托承办全市其他房改资金业务;
厦门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厦门住房公积金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14楼
厦门住房公积金邮编:362000
厦门住房公积金电话:0592-5108026
厦门住房公积金传真:0592-5104976
厦门住房公积金网址:www.xmgj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