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

  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邢台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2004年1月正式挂牌运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邢台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法规检查科、纪检监察室六个科室。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邢台矿业集团分中心、17个县(市)管理部等分支机构。邢台矿业集团分中心在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邢台矿业集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有关政策独立运行。各县(市)管理部在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本县(市)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与市中心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邢台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邢台住房公积金地址:邢台市冶金北路103号
  邢台住房公积金邮政编码:061001
  邢台住房公积金电话:0319-2265116办公室:0319-2265106
  邢台住房公积金Email:xt_gjj@163.com
  邢台住房公积金网址:www.xtsgjj.org.cn

相关词条

为用户提供1000多款产品,累计服务用户数 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