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
深圳住房公积金的三大特色:
一是为适应信息化发展,建立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网上服务平台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公积金业务的效率。
二是强化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规范的业务办理制度和标准化服务机制。
三是以民为本,《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均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并且明确同一单位在职职工应当选定同一缴存比例,注重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的公平性。
深圳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专款专用,需要依法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擅自挪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公积金归集银行,其所办理的业务是不一样的,请公积金专办员办理业务时,分清两者之间的业务办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