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合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条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合并在一起的。受理地点:工、农、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重庆住房公积金合并:
①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两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②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合并工作,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两联。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加盖业务章后,各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