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贷款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即: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三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接隶属于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中心”核定编制78人(含管理部);内设综合处、归集贷款管理处、业务受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信息技术处、项目贷款处等7个职能处,下设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平潭等9个管理部。
“中心”自1996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截至2009年12月,我市有23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达到103.1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8亿元,提取49.39亿元。近年,中心通过科学理财,规范工作,不断增强保值增值能力,累计增值收益3.45亿元(其中提取风险准备金1.71亿元,上缴财政廉租房补充资金1.12亿元),市本级、八个管理部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做出了积极贡献。
福州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福州住房公积金地址:福州福屿路200号
福州住房公积金邮编:350002
福州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0591-87434026
福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处:0591-83708559、0591-87523011
福州住房公积金投诉电话:0591-87670870
福州住房公积金网址:www.fzzf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