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长春住房公积金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4.7%上调至4.9%;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同时,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据介绍,新办理的贷款业务将严格按新利率执行,原来办理的贷款则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长春住房公积金首付、利率齐上涨
据了解,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1年6月10日起便对原有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即: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公积金贷款提高,用直观方式来算一笔账,以贷款20年,总额40万元来计算,利率提高前每年还款30887.76元,提高后每年还款31713.36元,每年多支出525.6元,提高的幅度并不是很大。新规实施,在短时间内有可能会抑制公积金二套房贷的需求。但长春是以刚需人群为主的城市,需求量较为旺盛,而且公积金贷款利率仍然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