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9年就将“3日内结案”的承诺写进了保险合同的华泰人寿,日前再次升级该承诺,将结案时间缩短到了“2日”,成为保险公司关于理赔时间要求最短的承诺。
保险最核心的服务是理赔,而好的理赔的标准之一是理赔速度快。自2009年新《保险法》颁布后,保险行业协会对理赔时效曾做出一个参考性规定,即非情形复杂案件(即通常所说的非调查案件)5个工作日内结案。华泰人寿在此基础上提高要求,在业内首家提出“3日内结案”的承诺,并以保单条款形式将其明确,至今华泰人寿仍是业内唯一将3日内理赔时效承诺写入保单的保险公司。为确保理赔时效承诺的实施,公司还提出了“延迟补偿”的自律规定,即对于未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理赔案件,将对于延迟部分按照理赔金额双倍赔偿活期利息,双倍利息的赔偿也是华泰人寿在业内首家并独家提出的赔偿标准。
该承诺实施2年来,华泰人寿个人理赔非情形复杂案件3日内结案率达到了100%,无延迟补偿情况发生。截止到目前,公司个人理赔非情形复杂案件处理时效为 0.2天,全部理赔案件处理时效1.5天,在保证理赔时效同时,无差错案件发生。在2010年第三方组织的市场调查中,华泰人寿理赔处理时效也在人寿理赔中排名第一。
据华泰人寿有关人士介绍,华泰的理赔时效计算开创业内先河,将理赔开始时间自客户递交理赔材料时计算,而非同业在系统内正式立案时计算。除此以外,公司对智能理赔系统的积极开发应用、短信通知理赔关键进程、开展理赔回访等创新措施都保证了快速理赔承诺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