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名称:特定疾病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
保险险种:意外险
承保保司:众惠相互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30天,90天
缴费周期:趸交
投保职业:不限职业
等待期:第2天
防疫绿码通是众惠相互的一款意外险,含2万新冠肺炎确诊,20万新冠肺炎身故,2000元/天的新冠重症医疗津贴,还有1000元/天的新冠隔离津贴,保障实用。等待期5天,新冠隔离津贴。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新冠身故保险金 | 保额20万,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身故赔付100%保额 |
新冠确诊保险金 | 保额2万,按临床分型确定赔付比例。轻型,赔付10%基本保额;普通型,赔付30%基本保额;重型,赔付80%基本保额;危重型,赔付100%基本保额 |
新冠集中隔离津贴 | 因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而被相关部门强制隔离且自费支付隔离费用的,按1000元/天赔付隔离津贴,最高赔付7天 |
新冠重症监护室医疗津贴 | 2000元/天,0免赔天数,最高赔付7天 |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罹患疾病或身故;
2、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前或等待期内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 期后确诊的本合同约定的疾病;
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
4、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出现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的症状,或者已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症状(包括但不限于发热、干咳、乏力等)到医疗机构就诊或检查;
5、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外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被保险人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9、投保前曾经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治愈或正在治疗中;
10、投保前已经核酸检测为阳性;
11、已知或应当知晓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12、尚未解除强制隔离或医学观察;
13、入境人员导致的保险事故;
14、投保时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
15、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等待期为5天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 |||
公司简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是中国首家经国务院同意试点、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众惠相互位于金融创新窗口深圳前海,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作为中国首家“会员制”保险组织,众惠相互以“会员共建、会员共治、会员共享”为核心理念,由前海金控等12家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初始运营资金,以天云融创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546名中小微企业及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涵盖医疗、健康、科技企业以及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并与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普华永道等专业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自成立以来,众惠相互始终坚持“保险姓保”、回归保险本源,坚持“补短板、填空白”的设立初衷,践行“呵护向善的力量”核心价值观,在“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背景下,聚焦特定人群的特定保障需求,秉持“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理念,着力发展独具特色的互助型医疗险,有效连接医疗机构与群众健康保障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更优惠的价格、更优质的医疗资源,让医疗服务可及、可支付。同时,积极服务新时代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介于社保与商保之间的普惠性保险保障,提供个人健康和中小微企业全周期风险管理服务,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相互保险在中国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好步、带好头。 | |||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4008号深港创新中心C组团前海深港创新中心4F-01-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静 | 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CCRW03 |
电话 | - | 网址 | www.pubmi.org |
邮箱 | -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日期 | 2017/2/14 | 核准日期 | 2022/8/10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纳税人资质 | - |
人员规模 | - | 参保人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