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险种:医疗险
承保保司:阳光财险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间 保1年 交费期间 1年 等待期 30天 适用职业 1-4类 智能核保 无 保证续保 无 保证续保期 无 共享免赔额 无
缴费周期: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间 保1年 交费期间 1年 等待期 30天 适用职业 1-4类 智能核保 无 保证续保 无 保证续保期 无 共享免赔额 无
投保职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间 保1年 交费期间 1年 等待期 30天 适用职业 1-4类 智能核保 无 保证续保 无 保证续保期 无 共享免赔额 无
犹豫期: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间 保1年 交费期间 1年 等待期 30天 适用职业 1-4类 智能核保 无 保证续保 无 保证续保期 无 共享免赔额 无
阳光住院保是一款小额医疗险,能报销1万元以内的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还有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保障。这款分为计划1、2两个版本,计划2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保额是计划1的两倍,其他保障一样。小额医疗报销,大公司品牌。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疾病住院医疗 | 1万保额,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社保范围内费用,经社保结算,0免赔,按90%报销;未经社保结算,扣除600元免赔后,按60%报销 |
意外身故/伤残 | 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伤残按不同伤残等级,赔付10%-100%基本保额 |
意外医疗 | 社保范围内费用,100元免赔额,社保结算后100%报销,未经社保结算按80%报销 |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或故意自伤、自残;
2、被保险人因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的活动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伤害或依法被拘禁、服刑、在逃期间;
4、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5、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或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或延误治疗造成的后果;
7、被保险人患法定传染病、职业病、性传播疾病及其引起的并发症;
8、被保险人进行健康检查(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同意承保女性生育医疗保险责任的孕产期检查不受此限)、疗养/康复治疗、屈光不正治疗、验光、装配屈光镜/眼镜/助听器、矫形/整容/整形、心理咨询/治疗、器官移植供体/器官捐赠、 包皮环切手术、预防性手术、 洗牙/洁齿等牙科治疗或手术、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矫形、视力矫正手术;
9、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不孕不育症(包括人工受孕、试管婴儿等)、避孕及节育手术或由妊娠、分娩、流产、节育所导致的任何并发症(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同意承保女性生育医疗保险责任的不受此限,但不符合国家或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生育行为及初次投保于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生效日起 30 日等待期前已怀孕的仍属责任免除范围);
10、被保险人在参加本保险合同前已经存在的既往症、受伤或异常检查结果(续保者除外);或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生理缺陷、 残疾的康复或治疗;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假牙等);
11、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或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或患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厌食症、失眠症等;
12、被保险人就诊的诊疗机构不属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首次就医可以在非指定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在病情稳定后需转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治疗), 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诊疗机构就诊;
13、被保险人发生家庭病床、 挂床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中住院定义的医疗行为;
14、被保险人发生的不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或因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1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拳击、柔道、 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1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7、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扁桃腺、甲状腺、疝气、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等待期为120天
最多可购买2份
任何脊椎疾病为除外责任
有2个计划,计划2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的保额是计划1的两倍,疾病住院保额一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简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 新疆合众天成股权成员, 位于北京市, 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746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574600万人民币, 并已于2018年完成了战略融资, 交易金额10亿人民币。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8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项目672次; 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1条, 专利信息33条, 著作权信息6条; 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7条。 | |||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阳光金融中心8、9、10、12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科 | 信用代码 | 91110112710933526N |
电话 | 59054123 | 网址 | www.sinosig.com |
邮箱 | office-phq@sinosig.com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日期 | 2005/7/28 | 核准日期 | 2021/11/22 |
注册资本 | 574600万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5746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纳税人资质 | 一般纳税人 |
人员规模 | 1000-4999人 | 参保人数 | 2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