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庭财产保险之出租屋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有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保障,如果您对此产品存在疑问,可拨打电话0755-33168366咨询。
保险责任:承租人及其家庭人员在内的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附加险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漏电;
(三)煤气泄漏;
(四)结构破坏或者倒塌;
(五)意外事故倒塌、脱落、坠落、爆裂。
承租的其家庭人员是指与承租人共同生活在出租房屋内的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及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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