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生育保险报销
汉中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医学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然后再按照标准进行赔偿,其中在二甲医院正常生产的,可报销1000元。
报销金额
1、各级别医院产前检查费200元,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以医疗证明为依据,下同)3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700元;
2、在二甲医院正常生产的1000元,难产的1900元,剖宫产的3000元;
3、在三甲医院正常生产的1400元,难产的2300元,剖宫产的3600元;
4、其他各级别医院住院生育的医疗费用,参照《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规定支付生育医疗费。一胎多育每多生一个婴儿的医疗费用增加800元;
5、生育女职工在各级别医院发生的生育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报销材料
1、《汉中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汉中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