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将被修改,此次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处罚力度等三个方面的九项内容。
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提高5%
调整原先规定“起付标准至1万元以下”为“起付标准至3万元”,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提高5%,这一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建立基本医保待遇标准调整机制
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标准、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报销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转卖医保基金报销药品要罚款
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者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已损失的医疗保险基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该个人处医疗保险基金损失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最高罚款两万
此次《规定》的修改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于违反本规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即便未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可以对该定点医疗机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医保将按病种付费
北京今年医疗保险工作方面的计划,现在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总结国内外的经验,将医疗保险的付费方式由现在的按项目付费向按病种付费等方式改革。
现在主要是按项目付费:到医院看病,检查了什么,就付什么费。这个容易刺激消费,不好控制。同时还将改进操作程序,尽量方便职工群众。
报销医药费就近到社保所
近年来,一些企业搬迁到郊区,一些居民的住址也发生了变化,职工报销医药费感到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