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医保报销
来宾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提供出院诊断证明、收据原件等材料,然后再按照比例进行补偿,其中在职职工最高报销92%,退休职工最高报销94%,重病人员最高报销95%。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起付线标准: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700元,退休人员600元,重病人员400元;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0元,退休人员500元,重病人员3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500元,退休人员400元,重病人员200元。
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84%,重病人员85%;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7%,退休人员89%,重病人员90%;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4%,重病人员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