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生育保险报销
怀化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要知晓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再根据标准进行补偿,其中生育津贴以所在单位职工生育保险上年度月平均缴费额为基数。
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
(二)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报销标准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的,在下列产假期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除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享受产假待遇外,有下列情形的,可增加产假(产假含法定假日):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配偶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15天。
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及男职工护理假津贴以所在单位职工生育保险上年度月平均缴费额为基数,按照每月30天平均计算。女职工产前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或男职工工资高于护理假津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