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医保报销
鄂州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要准备费用清单、结算单等材料,然后前往医保局办理手续,并按照比例获得补偿。
报销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起,鄂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一档的甲类药品与普通医疗费、“三特”(特殊检查、特殊诊疗、特殊用药)费用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乡镇卫生院84%、74%;一级医院76%、64%;二级医院74%、64%;三级医院64%、54%,市外转诊59%、44%。
报销材料
1、门诊: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
2、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结算单、医学诊断证明;
3、各种检验化验报告单都必须附明细
4、医保已实行结算的费用报销,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