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失业保险金领取

  平顶山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人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发放失业金。

  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市区(含石龙区)、舞钢市上调至1120元/月,宝丰县、郏县上调至1000元/月,叶县、鲁山县上调至880元/月。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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