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
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金额领取失业金。
领取金额
信阳市失业金标准相应调整为560元/月、480元/月。其中,市直以及浉河区、平桥区失业金标准为560元/月,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固始县、息县、新县、潢川县的失业金标准为480元/月。
领取流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