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医保报销
大兴安岭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要分清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收费明细汇总表、住院结算票据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材料。
报销材料
①诊断证明书(盖章)(原件);
②收费明细汇总表(盖章)(原件);
③住院结算票据原件(盖章)(机打票据,手写无效);
④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包括病历首页、住院志、手术记录、介入治疗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相关检查报告单);
⑤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⑥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报销流程
1、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参保人员可在出院时即时结算;
2、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后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而机构受理审核后,属于保障范围的,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