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生育保险报销

  满足牡丹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当携带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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