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社保办理
鹤岗社保办理市民首选需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要求缴费即可。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鹤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 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 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 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鹤岗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