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工伤保险

  本溪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比例在0.2%至1.9%之间。至于保险待遇,目前有所调整,其中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缴费比例
  目前,本溪市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保险待遇
  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中,伤残津贴为: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2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15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10元。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凡领取的伤残津贴低于2130元、2010元、1895元和1780元的分别调整到2130元、2010元、1895元和178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70元。凡配偶每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980元的按980元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每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930元的按930元计发。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调整到每月167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到每月138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调整到每月1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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