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报销,所报费用需在规定范围内,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医保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予以报销。
报销范围
1.大病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2.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
4.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
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