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生育保险报销
大理生育保险报销,单位需要携带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支付赔偿金。
报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结婚证;
2、《(再)生育服务证》;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新生儿出生证;
4、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生育职工的医疗票据;
6、医疗诊断证明书;
7、经同意的《生育职工异地分娩申请表》;
8、经同意的《生育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9、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供其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
10、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报销金额
(一)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包干标准:
顺产2500元,难产侧切3000元,剖腹产4000元。
(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干标准:
放置宫内节育器260元,摘取宫内节育器100元,皮埋200元,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600元,输卵管复通术2200元,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三)女职工采取结扎、皮埋、放置宫内节育器三种避孕节育措施后,意外妊娠人流的按600元包干使用;引产按2000元包干使用。
(四)生育头胎或生育一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采取了节育措施,发生宫外孕的假期工资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并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3000元。
(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包干标准的70%享受生育补助金。
(六)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发生死婴等特殊情况,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七)参保职工所在企业因破产、解散等原因中断缴费后,一年内发生生育的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八)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非医疗事故死亡的,享受一次性善后补偿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