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文山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文山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报销流程 1、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文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后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
报销地址 文山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云南省文山县开化镇望华路47号
文山县医疗保险局
地址:云南省文山县军供大厦二楼
砚山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云南省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