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大病医疗保险在报销时,参保人员除了要提供医保卡,还应该提供诊断正明、收费专用收据等材料,这样才可按照具体比例支付赔偿金。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0.8万元,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超过0.8万元以上至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50%;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报销60%;5万元以上的报销70%,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