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生育保险报销
内江生育保险报销,可由用人单位携带职工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再由单位将待遇发放给职工。
报销材料
1、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报销流程
1、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携上述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受理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审、复核,并报审核审批人员签批;
3、将审批后的待遇结算支付单移交市中心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将款项划拨到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享受生育待遇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