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失业保险金领取
宜春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于次月发放失业金。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宜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95号
宜春市袁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