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失业保险金领取
抚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要携带《抚州失业保险手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失业金。
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抚州失业保险手册》
3、《抚州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表》
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
6、两寸照片一张
领取流程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2、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补助70%医疗补助金;
4、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