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失业保险金标准
丹阳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日益显现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调控失业”的功能,丹阳市人社局就管中心每月为一千多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医保补贴。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还为每位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动态物价补贴32元/人月,当月消费价格指数(CPI)大于等于5%的时候,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发放失业保险金不仅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更是有效促进了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截止到12月底,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 1068.5422万元,医保补贴144.57万元,动态物价补贴61.64万元,组织培训失业人员1311人,促进5655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