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金华生育保险办理条件的职工,需要用人单位携带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条件
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市开发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单位到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进行填写
2、将填写好的表单和其他参保材料提交社保中心进行审验
3、地税管理科部门鉴定地税税务登记证
4、审验完毕缴清生育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