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失业保险金领取
参保人员满足赤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时,用人单位需携带资料到经办机构备案,之后再由个人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并获得保险金。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流程
第一步 单位备案
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经办机构备案,办理时限为解除劳动合同15日内。
(1)失业人员一览表;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失业保险基金手册;
(4)失业金申领表;
(5)有视同缴费的需要提供失业人员档案。
用人单位将已备案的失业金申领表交给失业人员,并告知在有效期限内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逾期未办理视为失业人员个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步 个人申领
失业金只限本人申领,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1)失业金申领表 ;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4)邮储银行存折;
(5)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