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住院审批单、身份证、住院结算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然后到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报销材料
1、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其他材料: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暂住证》及父母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点优抚对象还需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困职工子女还需携带市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孤儿需由其监护人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报销流程
(1)参保人住院,须提供住院审批单、门诊病历、身份证、双处方本及首页(带照片一页)复印件等有关资料,预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2)已联网的医院,由职工个人先垫付住院押金,出院时,由微机结算费用,职工只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未实现联网的医院,由职工个人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每季度末由单位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