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实行新的标准,其中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19%,个人仍为8%。在缴费基数上,职工上限为13240元,下限为2648元,而灵活就业人员最高为4413元,最低为1765元。
缴费比例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在山西省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包括太原,它的企业养老
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不变,为8%。
缴费基数 2016年,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648元作为缴纳太原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3240元作为缴纳太原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另外,太原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个人缴费基数分为3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413元、2648元和17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