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降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5%降低至20%;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25%。
简化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将审批从过去的7至10天缩短到3至7天,让贷款3至7天就能放下来,大大加快了审批进度,提高了放款效率,使贷款更便捷。
开展周边跨省六地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凡职工在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陕西省榆林市、甘肃省白银市、庆阳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并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率不低于5%的,均可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跨省异地贷款。
提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定范围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20倍。
统一商业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额度:缴存职工(含配偶)及其共有人的商业贷款余额在20万元以内的,在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中心业务大厅、分中心、办事处应当受理,符合贷款条件的应予以发放贷款。
贷款流程
1、职工持以上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到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地产贷款抵押登记。
5、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放款通知单(未婚、离异、农业户口、共有产权的须在银川市公证处办理贷款公证)。
6、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