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相关政策
购买二手房时,可支取公积金:在购买新房支取的基础上增加购买二手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80%,不得超过总房价的70%。
增加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在支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基础上,增加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支取公积金余额的80%,但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重大疾病可支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19种重大疾病时,可提供单位证明、医院出具的病历、划款账户等相关证明,申请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但支取金额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80%。
租房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高购房(自建、翻建)支取比例:购房(自建、翻建)支取在原70%的基础上,上调为80%,不超过总预算的70%。
提取流程
1、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持单位所开支取公积金原因的便函、退休文件的复印件、退休证、公积金证;
2、支取人将以上所须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主任审核、签字,然后到业务科领取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将领取的支取申请书到本人工作单位盖财务印鉴章(第一、四联);
4、到业务科与记帐员将金额核对准确,由记帐员填写支取申请书后,到财务科领取支取的公积金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