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梅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市民要熟悉了解,这样在办理时才能轻车熟路,缩短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间。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家庭租赁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7、因单位破产、转制等原因已下岗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8、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的干部,异地购房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调离本市的。 提取材料 1、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2、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提取流程 1、到管理中心领取《梅州市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填写好表格后到单位盖公章及单位预留银行财会印鉴章; 3、将填写好的表格及需提供的材料送回公积金中心审批; 4、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支票; 5、凭支票、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到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