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降低酒泉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50%,分别调整为20%、30%。
  延长酒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延长到25年,并且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极大缓解了职工的贷款还款压力。
  执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政策:在酒泉市行政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酒泉市区域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父母和子女之间可以互提互贷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可凭户籍证明同时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父母与子女之间可以选择一方具备贷款条件的申请贷款。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正常归还贷款一年以上,具备酒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均可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份;
  2、单位提供的夫妻双方月工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不低于房价30%的首期付款发票等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二手房须提供房产交易部门《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缴纳契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
  4、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5、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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