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住房公积金
相关政策 平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住房公积金个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15年延长至2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本人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后五年。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和为父母或子女(直系)购买自住住房的仍然执行原有贷款政策。此次调整,为广大干部职工购、建住房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 平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及配偶在缴存县(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年提取额不得高于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不得高于租赁人及其配偶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70%。 业务办理点 静宁县办事处 电话:0933-2522304 地址:北二环东路附近 灵台县管理部 电话:0933-3625148 地址:平凉市灵台县街道城南 泾川县管理部 电话:0933-3328598 地址:平凉市泾川县城关镇 庄浪县管理部 电话:0933-6820921 地址:平凉市庄浪县 崇信县管理部 电话:0933-5938321 地址:平凉市崇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