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天水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自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代工户”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五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最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代工户”贷款最高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15万元。 天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期取消了不超过男65周岁、女60周岁的限定,统一规定为抵押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0年,“代工户”贷款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业务办理点 麦积管理部 电话:0938—2724334 地址:天水市麦积区二马路步行街东口兰州银行三楼 秦州管理部 电话:0938-8218344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三楼 秦安管理部 电话:0938-6521289 地址:秦安县太白街建行银行秦安支行3楼 甘谷管理部 电话:0938-5633769 地址:甘谷县北大街62号建行二楼 清水管理部 电话:0938—7153241 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48号农行清水县支行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