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用来买房或者还贷,但公积金提取市民要满足条件,并且备齐材料按流程才能顺利提取出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填写《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财务章;
  步骤二:
  办理手续:本人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持公证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提取手续;
  步骤三:
  取款:到指定银行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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