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用来买房或者还贷,但公积金提取市民要满足条件,并且备齐材料按流程才能顺利提取出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遇到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填写《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财务章; 步骤二: 办理手续:本人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持公证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提取手续; 步骤三: 取款:到指定银行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