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提取
宜昌公积金提取可以用来买房或者还贷,但是市民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并且按照流程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5、租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户口迁出本地; 6、失业且办理托管手续两年后仍未就业; 7、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8、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9、困难家庭子女教育; 1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本级中心; 11、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本级中心; 12、缴纳物业管理费; 13、低收入职工支付家庭基本支出; 14、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手续须知(新贷款客户); 15、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手续须知(老贷款客户)。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