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提取
宜昌公积金提取可以用来买房或者还贷,但是市民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并且按照流程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里面的余额。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5、租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户口迁出本地;
6、失业且办理托管手续两年后仍未就业;
7、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8、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9、困难家庭子女教育;
1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本级中心;
11、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本级中心;
12、缴纳物业管理费;
13、低收入职工支付家庭基本支出;
14、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手续须知(新贷款客户);
15、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手续须知(老贷款客户)。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