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贺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对购房面积不做限定,并且放宽一手房贷款申请时间,缴存职工在房款尚未付清之前均可提出申请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1、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取,一式二份);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各一式二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须出具结婚证、未婚者须出具未婚证明、已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各一式二份])另未婚、已离异者需填写目前婚姻状况具结书);
  4、申请人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各一式二份);其中配偶从事个体或私营工作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各一式二份)、打印本人银行账户流水一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各一份;
  6、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相应的附加材料。

  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住房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后,正式提交贷款申请;
  贷款审核: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贷款材料退回借款人;
  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审批不通过的,将贷款申请材料逐级退回借款人;审批通过的,将贷款材料移交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签订:受托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合同的准备工作,并通知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并通知受托银行;
  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取得抵押权属凭证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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