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县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河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借款人所在单位愿意出具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承诺书;
3、按月足额(缴存比例不低于7%)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4、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5、具有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6、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贷款流程
1、河池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期咨询,领取表格并准备相关贷款材料;
2、提出申请:借款人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4、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河池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生效并办理好抵押登记等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借款人账户。
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偿还法或等额本金偿还法。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在指定的个人账户上存入足额资金,委托银行划扣。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就是在河池住房公积金贷款期内,每月按相同的金额偿还贷款。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就是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等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