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

  最新政策
  放宽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款;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装修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额度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公积金付房租更具可操作性: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一套住房的房租;减少对租房合同备案、完税凭证、正规发票等条件约束。

  提取流程
  1.提取人提出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取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入账,提取人签名并将凭证单交回单位财务;
  4.归集管理科负责人审批;
  5.凭证单交回中心计财科,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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