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取消购房套数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两成不受户型限制:新政取消了“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而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首付比例则为50%。”的限制。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60万元: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

  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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